12月21日,奉化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吴慧华队长一行3人对我公司申报的宁波市治安安全单位进行现场验收。总经理蒋强生、IT负责人胡旭明、项目申报员刘嫚、安环部安管员胡波参加了此次验收。首先,吴队长一行听取了公司在治安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介绍,然后通过现场检查和查看台帐,对我公司治安安全工作给予了一定肯定,认为化学公司符合“宁波市三星级治安安全单位”的要求。
通过此次验收,为今后争创四星、五星级治安安全单位奠定了基础,但需要加强公司摄像监控的全覆盖,尤其要消除重点部位的死角;加强重要场所的安全监管;健全完善群防组织和工作记录资料;强化安防类安全培训和安全保卫工作检查,待条件成熟时申报四星级治安安全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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