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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时间:2017/12/28 15:28:36 阅读1808次
  

国办发明电〔201712

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18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
一、元旦:11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二、春节:2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11日(星期日)、224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三、清明节:45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8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四、劳动节:429日至5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2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五、端午节:618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六、中秋节:924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七、国庆节: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29日(星期六)、930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节假日期间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
       国务院办公厅

20171130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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